(2000年4月18日修订,惠州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发布)
为了确保白盆珠水库工程安全,防御减轻洪涝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水库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防汛抗洪人人有责的原则。
要在广大职工中开展防洪教育,普及防洪知识,提高水患意识。任何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二条 根据本工程的规划设计任务,本单位防汛抗洪工作的最终目的为水库安全度汛。为此要做到:
1、大坝安全。要具备完善的大坝监测设施和资料采集工作制度,及大坝巡视检查制度,以及时掌握大坝在度汛时期的运用状态。
2、大坝出现异常或险情时,要有事先准备好的抢险补救措施,以确保大坝不失事。
3、水库度汛期间,不得造成上下游超设计标准的防洪负担。
第三条 本工程防汛抗洪工作实行以行政局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五个方面的责任制,即局长负责制、重要工程项目责任制、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把水库防汛抗洪工作全面分解落实到工程项目和部门,落实到人,做到事有专人,人有专责。
第四条 本工程防汛抗洪组织机构及各级责任制,主要是针对特大台风、暴雨、洪水灾害及工程抢险。根据本地的水文气象规律及水库规划设计运用标准,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种时,水库工程即进入紧急防汛时期:
1、强台风正面袭击水库工程所在地的前一天;
2、流域24小时降水量超过250毫米;
3、水库水位超过75米并急剧上涨。
何时解除紧急防汛时期,视水库水位的稳定和回落情况,及土坝的观测资料分析情况而定。
第五条 水库进入紧急防汛时期,启用组织指挥机构及防汛岗位设置、队伍组成人员。
水库防汛紧急期间,本局设防汛抗洪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主管生产、工程的副局长任副指挥兼技术总负责。指挥部下设7个职能机构:主坝工程、土坝工程、土坝抢险、电厂工程、行政、供应、保卫机构。工程科、土坝所、电厂行政第一把手任各自机构的负责人;行政、供应、保卫由防汛指挥部分别指任组织机构负责人。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工程(电厂)设防汛岗位21个,后勤部门设岗位13个,土坝防汛抢险由指挥部直接组织指挥,备有地方劳力200人,军队支援劳力500人。
上述紧急防汛组织机构详见附表一。
根据人员的工作变动,每年4月下旬登记造册、公布一次本年度直接参与防洪工作的人员名单及各自岗位和职责。
指挥部值班地点设在水文中心站,如土坝发现险情迹象时,指挥部迁至土坝办公楼。
各防汛抗洪工程项目及各后勤部门负责人,行使科室、行政科长及技术负责人职权,凡工作职权范围内的事有权自行处决,凡需各方协调的事,由总指挥统一调度。
第六条 关于水库洪水调度。水库洪水调度是水库安全度汛的重要环节,它取决于工程运用状态,工程设计标准,上下游防洪安全。所以在紧急防汛时期的水库调度方案,必须由总指挥召集各工程项目及机构负责人讨论研究,作出决定后,报市“三防”指挥部批准执行,不得自行其是。如与上级在调度方案上有重大分歧时,应有正式报告备案,但仍应执行上级命令。
指挥部应作好来自上、下的各种电话记录(包括防汛电台),并及时作出处理答复,电话记录应正规化,并要建档。
第七条 关于紧急防汛时期各防汛岗位的工作规章制度,执行各岗所在科室的既定制度,尚未制定的应马上制定,并形成文件。
第八条 关于防汛抢险物资。
1、每年汛前,防汛指挥部应全面检查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重要防汛设施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凡已在防汛工程部位就位的物料,应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不得挪作它用。
3、凡不需在前方就位的物资,由后勤职能部门保管,并保持常备数量。后勤物资供应部门应负责紧急防汛时期临时需要的物资采购供应,并应具备应急应变能力。
4、每年汛前对防汛物料均应清理一次,对自然报废的应及时补充更换。
第九条 关于组织纪律。
1、当水库进入紧急防汛时期,全体防汛人员应自觉在本岗位就位,不得无故不到。有事无事均应在岗位上待命,不得擅自离岗,否则追究本人和本岗位负责人责任。
2、进入防汛紧急时期前一天,所有车辆停止外出,汽车在车库、司机在休息室待令。全局车辆(包括租用车辆)由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具体调度由行政负责人执行,各工程项目负责人可直接向行政负责人要车。
3、各重要防汛设施岗位(水文观测、水文通讯、行政电话、供电设施、照明、闸门等)应建立巡查制度,以保证防汛紧急期间设施完好。
4、当水库进入防汛紧急时期,指挥部应及时召集会议,通知与会人员准时到会,不得擅自缺席。
5、未编入防汛紧急时期防洪队伍的人员,到时也应在各自工作地点待命,以作备用。
6、防汛紧急时期,根据各岗位任务要求,作息制度应作相应调整,各岗位人员应无条件服从负责人安排。
7、食堂应做好夜间抗洪值班员的夜餐服务(或白天用餐服务)和其他服务。
第十条 关于善后工作,防汛经费和奖励处罚。
1、防汛抗洪结束,应及时进行总结(包括组织方面和技术方
面)。
2、防汛物料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回收,对消耗的应及时核消登
记报签。
3、对水毁工程设施应及时统计上报,以待处理。
4、对受灾的职工及时作好妥善安置。
5、对参加抗洪、抢险人员,应给予劳务费。
6、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规定,对防汛抗洪抢险有功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不遵守纪律贻误工作的人员,致使防汛抗洪工作遭受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白盆珠水库工程紧急防汛时期组织机构
白盆珠水库工程紧急防汛时期组织机构及设岗示意表
水库防汛指挥部主坝工程
宝口水文站
大坝水文气象站
禾多雨量站
高潭雨量站
新圹雨量站
石涧雨量站
泄洪闸门
大坝观测巡查
水库调度中心站
水文通讯
土坝工程 大坝观测
大坝巡查
大坝动力照明
生活后勤
防洪物料仓库
土坝抢险 技术指导
地方民兵
军 队
电站工程
电站尾水
发配电
供电高压线
行政 交通车辆
行政电话
生活后勤
动力照明
医疗救护
供应 物资供应
油料仓库
材料仓库
用品仓库
保卫 主 坝
土 坝
电 厂
生活区
白盆珠水库工程
防汛抗洪 安全度汛预案
(1996年5月17日经惠州市三防指挥部批准实施)
前 言
一、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经市三防指挥部审批后正式施行。
二、水库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防洪抗洪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一章 水库工程基本概况
1、工程位置
水库坝址位于东江支流西枝江上游,惠东县白盆珠镇境内,控制流域面积856平方公里。
2、工程任务
本水库的工程等级为大(I)型,其工程设计任务为:
(1)防洪、消减洪峰,降低平山、平潭、惠州市的沿河洪水位,保护城镇安全;广汕公路、广梅汕铁路、平潭机场等免受水患;农田防洪受益范围32万亩。
(2)提供灌区17.47万亩的灌溉用水。
(3)发电站装机两台,总容量2.4万千瓦。
(4)改善航运。
3、主要水工建筑物组成:
(1)拦河坝为混凝土空心重力坝,坝顶高程88.2米,最大坝高66.2米,坝长240米。溢流坝段上设两孔宽12米的溢流堰,堰顶高程73米,设9×12米弧形闸门2扇。底孔坎底高程42米,断面
4米×4米,设弧形闸门1扇。
(2)副坝为中央砼防渗墙均质土坝,在拦河坝左岸3公里的万福庵坳口处。坝顶高程90米,最大坝高40米,坝顶长278米。
(3)条形山副坝,在土坝右侧与土坝相连接,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90米,坝顶长115米。
4、水库主要技术指标
(1)洪水设计标准
设计洪水为500年一遇(P=0.2%);
校核洪水为5000年一遇(P=0.02%);
保坝洪水为10000年一遇加百分之二十安全系数(P=
0.01%+20%)。
(2)库容特征值
死水位62米,相应库容1.90亿立米;
正常蓄水位75米,兴利库容3.85亿立米;
汛期限制水位75米,防洪库容6.45亿立米;
总库容12.2亿立米。
(3)地震设防7度。
5、水库工程运用情况
本工程为广东省“六五”重点水利建设项目,1987年12月下旬全面竣工,并通过省建委主持的验收。但因土坝施工的历史原因,72米高程以下部份是在“六五”计划前由地方组织施工,坝体填土质量差,达不到规范要求。补救措施的中央混凝土防渗墙工程,按设计方案只作了第一期,即作了主谷断面。而两岸坝头未作。
水库从1985年运用至1995年,最高实测洪水位为78.81米,未达5年一遇洪水位。经历年土坝渗流观测资料分析,看出两岸坝头绕砼心墙集中渗流明显,渗流坡降超过设计指标,表明渗流条件不好。据广东省水电设计院1993年给水利部的报告书称:随着库水位的升高两岸坝头的渗流条件将更恶化,以至影响大坝安全。
又土坝左岸埋设的砼输水涵管,施工期间就出现过数处裂缝,虽经过处理,但仍是一个隐患。1995年汛前,其中闸门井64 ~ 65米高程的裂缝处理失效,射流水体中夹杂有泥土,1996年汛前经迫降库水位后,作了工程处理。
又土坝最大断面上游坝坡80米高程A39 测压管自1992年以来渗流压力观测值异常,怀疑渗压场有不利改变,查清成因乃是不易。
故土坝被列入水库防洪的重点部位。
第二章 水库防洪调度方案
根据水库总库容的划分,62 ~ 75米之间库容属兴利调度使用,75 ~ 88.2米之间属防洪调度使用,故防洪调度是指水库75米以上的运用。每年行洪期间水库的调洪调度,是水库安全度汛的重要手段之一,应预先制定预案规程,供防洪时应用。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制定如下:
1、防洪汛限水位
汛限水位指汛期(4月15 ~ 10月15日)期间,水库水位的限制线,凡超过时均应通过调洪手段恢复。如有特殊原因需滞留洪水达到某种目的时,也应保证在下一场洪水入库前,将水位降至限制线。本水库的汛限水位,按省批准为75米。
2、水库溢洪道闸门的运用规则
(1)水库各级防洪标准的限定水位及泄量。根据水库防洪调节库容的设计要求,当流域发生20年一遇洪水时(包括小于),水库调洪原则是保护下游河道20年一遇洪水设防标准的堤围;当流域发生超过20年一遇洪水时,水库调洪原则则是兼顾水库安全及下游损失。为此规定以下的各级限定水位及相应泄量:
洪水标准 最高限定水位 最大限定下泄量
(P%) (米) (米3/秒)
保坝标准(0.01+20%) 88.20 3120
校核标准 (0.02) 85.90 2140
设计标准(0.2) 84.00 1700
下游防洪标准(5) 81.90 678
(2)溢洪道闸门操作规则
为实施水库调洪的预定原则,保证水库和下游的安全,经广东省水电设计院和管理局的共同研究,制定出以下两类操作规则。
① 不考虑水文预报及水位75米起调,这是一种极限情况:
当库水位在75 ~ 75.50米时,2扇闸门开启让其自由溢流(称预泄);
当库水位超过75.50米时,2扇闸门关闭24小时(即与下游错峰),但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仍应开启闸门泄洪:
第一种,关闭不足24小时,库水位即超过81.90米,若水位在81.90 ~ 82.70米时,则闸门开启6米;若水位超过82.70米时,闸门全开自由溢流。
第二种,关闭24小时后,水位不到81.90米时,闸门开启4米。
② 考虑水文预报及水库起调水位低于75米,这是一种较实际的情况。
第一种,当库水位急剧上涨,又无法准确预报时,水位超过75.50米后,按第一类规则操作闸门。
第二种,当入库洪水能较准确预报时,库水位超过75.50米后,闸门操作可根据下游防洪要求灵活掌握,但水库最高水位及最大下泄流量均不得超过相应洪水的限定值。
第三章 水库防洪组织机构及责任制
根据国家防汛条例的规定,本工程的防洪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水利防洪工程的规模等级,本工程的防洪由市政府分管农口的副市长负责,并组成市一级的水库防洪指挥机构,对水库的防洪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指挥。为具体落实市政府对本工程的防洪工作要求及具体组织指挥水库安全度汛,水库管理局也相应组成以局长为首的防洪领导机构。做到从市政府到工程单位,层层有人负责,工程单位内部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1、市一级指挥机构
成立惠州市白盆珠水库三防指挥部,机构组成(按职务要求):
指 挥:市政府分管农口的副市长
副指挥:市水利局局长
白盆珠水库管理局局长
惠东县主管防洪的副县长
成 员:白盆珠水库管理局主管工程的副局长(任水库防洪技
术负责人)
白盆珠镇政府镇长
白盆珠水库管理局工程技术管理科科长
下设办公室:
主 任:成员中的水库工程技术科科长
副主任:水库土坝管理所所长
水库电厂厂长
2、工程单位防洪组织机构
根据工程单位制定的《白盆珠水库防汛抗洪、安全度汛工作规定》第三条规定:“本工程防汛抗洪工作实行以行政局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五个方面的责任制,即局长负责制、重要工程项目责任制、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把水库防汛抗洪工作全面分解落实到工程项目和部门,落实到人,做到事有专人,人有专责。”
(1)由局长任总指挥,分管生产技术的副局长任副指挥兼技术总负责。
(2)下设三大防汛工程部位:主坝、副坝(土坝)、电站,分别由工程科、土坝所、电厂的行政第一把手任项目责任人兼技术负责人。设三个后勤部门:行政、物资、保卫,分别由办公室、财供科、人保科一位科长(含副科)担任责任人。
(3)防汛工程部位下设以下主要岗位:
水库库区水文气象观测共8个站点;溢洪道闸门;主坝安全监测;水情预报;水文通讯;电站尾水设防;土坝安全监测;土坝巡逻;土坝动力照明;土坝物料仓库;电厂供电等18个主要岗位。各岗位责任制均有规章保证。
主坝重点抓溢洪道闸门的正常运行及水文通讯;土坝重点抓隐患的监测及大坝全面巡视检查;电站重点抓供电。
(4)工程单位每年汛前均公布一次本年度直接参与防洪工作的人员名单及各自岗位和职责。
(5)为确保土坝防洪抢险劳力的组织,实行土坝与坝下横江管理区的库群联防,农村劳力定编200人,年年造册公布,并每年支付联防经费。
遇水库防洪抢险需要军队支援时,由市三防指挥部负责调派。
第四章 水库防洪度汛工作制度
1、两级指挥机构(即市一级和工程单位一级)的关系。市一级是决策领导机构,工程单位一级是具体执行的负责机构。在正常情况下(指水库无较大的险情或超设计标准的洪水),水库的度汛工作由水库防洪机构自行组织;若遇非常情况,市一级指挥机构应亲临水库,加强领导,调动社会力量,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2、根据省政府对大型水库防洪库容调洪调度权的规定,本水库调洪调度权属市三防指挥部。调度原则应遵循水库设计时制定的原则,工程单位应服从上级的调度指令,不得自行其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二十二条精神,当本水库出现下列情况时,水库工程即进入紧急防汛时期,工程单位按既定的《白盆珠水库工程防汛抗洪、安全度汛工作规定》运作,并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1)强台风正面袭击水库工程所在地的前一天。
(2)流域24小时降水量超过250毫米。
(3)水库水位超过75米并急剧上涨。
4、水库遇下面两种情况,工程单位应报告市三防指挥部,以加强抗洪力度。
(1)库水位超过81.90米。
(2)大坝或重要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
市三防指挥部接到报告后3小时内应赶赴现场,与工程单位制定应急措施。
5、工程单位应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以保证抗洪、抢险的基本条件。
(1)主坝溢洪道及底孔闸门的机电设备应保持完好状态,运用操作灵活。
(2)土坝应具备完善的监测设施及观测分析制度,对隐患情况应及时掌握。
(3)大坝抢险物料应按省三防规定储备,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抢险预想方案。
(4) 坝区范围内的公路应达到一定的标准,并保养完好。
(5) 库区的水文通讯应保证畅通完好。
(6)防洪照明及动力应保证。
(7)工程单位内部及对外的通讯应有较高的可靠程度,除程控电话外,还应配备无线电对讲机,有条件时还应配备移动电话,以保证非常情况时的通讯畅通。
第五章 关于大坝失事的分析
本工程的防汛抗洪工作立足于防,遇险时指导思想是全力抢险,确保水库不失事。但这么重要的工程也要预想万一失事怎么办,故首先要预想失事的种类,怎样补救,补救失败又怎么办。
1、 可能失事的种类
(1)洪水漫坝。当发生泄洪闸门失事排除不及、洪水超过保坝标准或调度错误等三种情况之一种时,即可能出现漫坝。但因主坝是砼结构,坝顶高程比土坝低1.8米,故主坝先漫顶,溃坝一般不会发生。但应及时组织坝区下游居民转移,电站厂房和坝区下游沿河建筑物受破坏。
遇这种情况应让主坝坝顶过水,确保土坝不漫顶溃决。
(2)土坝坝前坡滑坡,砼防渗心墙倒塌,渗流造成坝体决口,大坝失事,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高水位下落过程,补救办法是水中大量抛石及砂料,堆起临时反滤堆石坝坡断面。
(3)土坝两岸坝头72米以上因二期砼防渗墙未做,渗流条件因高水位恶化,造成渗流管涌以至决口。补救措施为下游面砂石料导渗,阻止坝内泥土流失。
(4)土坝涵管施工期已处理过的裂缝因高水位失效或新裂缝发展,造成沿涵管管涌,坝中土粒流失。补救办法关闭下游锥型阀,涵管临时停止放水,待水位下降后修理。
以上(2)(3)(4)种情况发生时,水库水位应采取迫降办法配合抢险。
2、 抢险工作制度
(1)水库一般性抢险由工程单位组织指挥
(2)水库重大抢险由市三防指挥部组织指挥。
(3)水库需超标准加大泄量,由市三防下令执行,并组织下游沿河抗洪。
(4)当水库重大险情抢险措施效果不明显时,由市三防向下游发布危险警报,下游作好疏散准备工作。
(5)当水库重大险情的抢险断定失败,经请示省、市政府批准后,由市三防发布下游紧急疏散命令,水库抢险人员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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